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18-2019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补(缓)考、重修考试工作定在本学期开学后第二、三周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确保考试有序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公共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考试时间(3月2日至3日),专业课程由各教学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安排,不得与学生的上课时间发生冲突。
二、考试对象
补考:2018-2019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缺考、舞弊的学生除外)。
缓考:2018-2019学年上学期办理了期末缓考审批手续的学生。
重修考试:2018-2019学年上学期办理了课程重修审批手续的学生。
未按时注册、18-19上学期期末考试缺考、舞弊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三、试卷命题
考试课程的补(缓)、重修试卷采用2018-2019学年上学期期末该课程考试的B卷,考查课或以论文形式作为考核的,由任课教师自行命题
四、组织管理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补(缓)考、重修考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试卷命题、考场安排、监考要求等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巡视,加强考场管理。教务处也将对所有考场进行巡视。
2.各教学单位考试组织方案(包含EXCEL格式的考试明细)于2月28日前交教务处备案,并在2月28日前完成试卷印制。
3.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参加考试的学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在3月14日前完成试卷的阅卷及成绩录入,并将考试成绩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教务处考务管理办公室存档,教务处对成绩录入情况进行核查。
4.做好课程补(缓)、重修考试的档案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