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教务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初常规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组织和检查方式
1.检查的组织
期初教学检查由教务处统筹,各教学单位配合落实。
2.检查的方式
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
二、时间安排
2019年2月18日-2019年3月8日(第一周至第三周)。
三、检查内容
(一)各类教学资源的准备情况
1.教室课桌椅数量与质量是否足够、完好,讲台、黑板、黑板擦、粉笔是否准备充分。
2.多媒体及各类实验、实训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所需软件是否安装就位。
3.教材到库、课表编制的落实情况。
4.教学场所卫生情况。
(二)基本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1.各类教学大纲的修订情况。
2.教学进度表、实习、实训计划的编订情况。
3.开学第1—6周教案的完成情况。
4.实践教学任务书(指导书)编订情况,如开学初即进行实践教学的专业、班级在准备周内检查,期中或期末进行的则在开始前3周检查。
(三)课堂教学
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随机听课并完成学期听课任务的四分之一。
(四)专项检查
上学期期末试卷、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需要教务处协调的应及时提出建议方案。对于构成教学事故的,严格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2.期初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相关文件、资料、检查总结(时间、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建议)等,其中总结要用数据说话,比如:随机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到课情况、听课制度落实情况等要用数据说明的问题。
3.各教学单位要重点对新进教师听课以帮助其快速成长,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风提升方案。
4.各教学单位的检查计划于2019年2月25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备案,检查结束后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检查总结(含电子文档)报教务处。
5.教务处结合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院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