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2021年度科研数据统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序推进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完成。
一、科研数据统计范围
1.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学校教职工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教材、专著、校级及以上立(结)项项目、专利及成果获奖情况等。
2.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学校教职工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研究情况,包括在此期间内完成的结题鉴定项目和在研项目。
二、数据填报
1.个人数据采集
凡在本年度开展相关科研工作的教职工,须按照《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进行数据录入,录入数据须真实、完整,其中学术论文数据的录入应以见刊,中国知网收录并能检索,文章版面达到两版或超过3000字符为有效数据。
2.数据的校验和审核
各系负责本单位的数据校验与审核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系科研秘书承担,校验审核完成后,向科技处报送数据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科技处不再接受相关材料原件。
行政部门的数据由科技处统一校验审核,行政人员须向科技处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其他要求
报送时间:2021年12月17日
报送要求:科研秘书按照《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对本单位的科研信息进行汇总,经本单位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科技处,汇总表格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汇总表发至科技处邮箱(lgxykjc207@163.com。)
联系人:叶碧洲 联系电话:3800026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1月30日